天津天獅學院教學與科研處文件
關于開展
2019
屆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
查重檢測的通知
各二級學院:
為進一步加強學術規范建設,維護良好的學術道德,確保
我校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,杜絕畢業論文撰寫過程中
的弄虛作假、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,切實落實《學位論文
作假行為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 34 號)、《天津天獅學院學士
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》(天獅院發〔2013〕5 號)文件精
神,經研究決定對我校 2019 屆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進行查重
檢測工作,該項工作由教學與科研處負責組織,各二級學院配
合實施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查重對象及范圍
我校 2019 屆全部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均在查重范圍內。
二、查重方式及要求
1.論文查重采用知網查重系統檢測和學位評定分委會認定
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
2.各二級學院負責初檢工作,教學與科研處負責復檢工作。
3.查重后不可將全文報告單電子版及紙質版反饋給學生。
4.初檢費用 由學校承擔,復檢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。
三、檢測結果的處理
論文查重檢測結果以復制比表示,分為通過和不通過兩種。
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:
(一)通過
畢業設計(論文)文字總復制比小于 30%的為通過,允許進
入論文審閱、評閱等后續環節。
(二)不通過
1.畢業設計(論文)文字總復制比在 30%和 70%之間,經學
位評定分委會認定,學生需對畢業設計(論文)進行修改,經
指導教師簽字認可后進行論文復檢,復檢通過后方可進入論文
審閱、評閱、答辯等后續環節;復檢不通過的,取消答辯資格,
學生需對畢業設計(論文)進行全面修改,至少三個月后申請
論文復檢,復檢通過后方可進入論文審閱、評閱、答辯等后續
環節。
2.畢業設計(論文)文字總復制比大于 70%的,經學位評定
分委會認定,取消學生答辯資格。學生需對畢業設計(論文)
進行全面修改,至少三個月后申請論文復檢,復檢通過后方可
進入論文審閱、評閱、答辯等后續環節。
3.校級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總復制比超過 30%的,取消評
優資格。
四、時間安排
1.各二級學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之前完成本學院論文初
檢工作并將初檢結果(附件 1)報送教學與科研處。
2.初檢不通過的,應按規定及時修改論文,并最晚于答辯
前一周由二級學院統一提交《2019 屆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
復檢申請表》(附件 2)、修改后的畢業設計(論文)電子文檔(DOC
格式)按照
“
學號_姓名_題目名稱
”
的順序命名(注意下劃線)
及復檢費用(每篇 25 元),報教學與科研處進行復檢。
3.教學與科研處通過知網查重系統進行復檢,并將復檢結
果填寫在《2019 屆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復檢申請表》中連
同全文報告單電子版反饋給各二級學院,經學位評定分委會認
定后將最終認定結果填寫在《2019 屆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
復檢申請表》中并報教學與科研處備案。
五、其他
1.各二級學院于 2019 年 5 月 6 日之前將學院查重負責人及
分專業查重學生數報送至教學與科研處實踐教學科張智霞。
2.教學與科研處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之前將查重網址及賬
號密碼發至相應負責人辦公郵箱。
教學與科研處
2019 年 5 月 5 日